.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;根据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〉的决定》修正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